提问绿证的“绿色溢价”,到底该谁来买单?——论电-碳市场协同中的成本传导困局

        当前,“电碳协同”在政策层面呼吁高涨,但在商业实践中却面临一个根本性堵点:绿色电力的环境溢价成本无法顺畅传导和分摊。发电企业卖绿证获得了额外收益,用电企业买绿证降低了自身范围二碳排放,但两者之间的价值链条是割裂的。这导致:一是用电企业困惑:购买绿证/绿电增加了用能成本,但在全国碳市场中却无法直接抵扣配额(目前仅部分地方试点认可),投入产出比不清晰,动力不足。二是政策协同难题:国家明确要求推动绿证与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等衔接协调,并避免环境权益重复计算。那么,一个绿证对应的减排量,如何在发电侧和用电侧的碳核算中“唯一、清晰、无争议”地归属?这直接关系到全国碳市场数据的完整性。

所以我的问题是:驱动电碳协同的“第一买单人”应该是追求ESG表现的用电企业,还是负有配额履约责任的发电企业?或是需要通过政策(如配额分配规则)进行强制性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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