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工业领域增资扩产与转型升级协同推进,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合力抓工业全力稳增长若干措施》,提出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基金、供应链协作基金等各类基金作用,研究推出企业或项目碳效益利率优惠的金融创新产品”。2023年10月,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产品论证及征求意见,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技术创新基金项下碳效益挂钩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及能力建设平台,推动以碳效益挂钩贷款为代表的转型金融业务场景在厦门试点落地,引导金融机构为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长期限、低成本的融资支持。
二、创新亮点
(一)主要做法
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行“白名单”制,由市工信局拟定认定标准并组织项目筛选。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可享受财政贴息补助,前5年贷款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为2%。2022年11月,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扩容,增加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能源低碳转型项目,并将融资期限由5年放宽为项目实际期限。2023年10月起,面向融资期限超过5年的贷款,基金项下贷款创新设置了融资成本挂钩实际碳效益表现的利率调整机制,达到碳效益绩效目标(KPI)的企业,在贷款剩余期限内可享受至少20个基点的利率优惠。
(二)特色亮点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制度设计明确产品框架符合转型金融原则,确定了“企业碳强度”和“项目降碳完成率”两维度的碳效益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银企双方市场化约定挂钩调整周期、碳效益绩效指标选择、绩效目标设定及利率挂钩浮动水平。
二是政策配套,激励相容。创新“财政政策+央行资金+金融工具”模式,在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鼓励贷款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申请使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并将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提升银行对政策响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期限匹配,权责相当。鼓励贷款期限匹配项目周期(5年期及以上),引入专业第三方持续跟踪企业或项目的碳效益表现,以“后验式”评估作为利率重定价的基础,提升金融机构全流程环境风险管理水平,相关评价数据同时作为银行投融资碳核算的参考。
四是宣传引导,能力建设。积极通过自主创设的海峡金融文苑、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系列讲座等平台,宣导普及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前沿理论与热点问题,相关培训已开展十余期。
三、取得成效
政策一经推出,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靠前服务、积极对接,争取业务落地。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5笔碳效益挂钩贷款,金额合计5.04亿元。挂钩项目降碳率的贷款,预计5年内合计可减排二氧化碳23137吨;挂钩企业碳强度的贷款,在2030年达峰前企业碳强度不高于基期水平。除财政贴息外,贷款存续期内预计可为企业低碳转型节约财务成本合计511万元。基金合作银行不断丰富业务模式,向工业企业推广普及转型金融理念。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先后落地了挂钩企业碳强度和项目降碳完成率两类指标的信贷业务;厦门国际银行为在厦台企发放了低碳转型贷款,并获得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支持。厦门在转型金融业务场景及激励约束机制上的改革创新,体现了财政、货币、金融、产业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协同性,有力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推广条件
转型金融发展初期,理念原则尚待普及,规则标准有待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与能力建设体系,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转型金融产品服务创新;而有效的产品机制设计,则有利于进一步引导融资企业制定转型计划、增加转型投资并实现转型目标。“财政政策+央行资金”的政策框架,能有效激励供需双方,在设备更新领域已有良好运用,并同样适用于转型发展领域,具有较好的可复制推广性。为进一步提升推广效果,应提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以小范围、成熟场景为创新理论转化落地的突破口,科学规划转型金融产品成本分担机制,兼顾让利惠企及商业可持续。
五、展望与建议
为实现“首创”到“普及”的质变,厦门在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探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鼓励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践行国家及行业转型金融目录。充分整合利用产业部门的公共数据及激励政策,提升行业协会与金融机构的互动,引导转型企业科学制定转型规划,积极践行可持续信息披露。二是逐步构建市场化的转型金融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地方财政阶段性补助转型评估中介费用,或对提供让利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使转型金融发展“双向奔赴”“多方共赢”。
下一步,厦门市将以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在更多领域复制推广“财政政策+央行资金+金融工具”模式,以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引领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更好促进转型金融发展,建议早日推动出台全国范围内转型金融标准体系,探索开展转型金融统计监测,配套相关领域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在碳核算、第三方评估认证方面的技术支持,不断夯实转型金融发展“五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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