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门印发零碳工厂建设指导意见,国标未出企业如何提前布局?

近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在2026年起遴选零碳工厂,2027年前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零碳工厂,2030年逐步拓展至高碳行业。这一政策标志着零碳制造已成为国家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层面的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尚未正式发布,企业在迎接政策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无标可依”的困惑。对此,建议企业可主动参考已有团体标准开展自愿性评价,提前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中国节能协会发布的《零碳工厂评价规范》作为国内较早的系统性标准,可为企业提供实用参照。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与分类:明确零碳工厂为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工厂,并根据中和范围分为Ⅰ型(范围1+2)和Ⅱ型(范围1+2+3),每类下设三星至六星等级。

  2. 创建与评价原则:强调信息的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与透明性,评价过程需客观、诚信、公平、专业。

  3. 基本要求:包括合规性、能源消耗优于限额、建立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承诺等。

  4. 评价内容:覆盖基础设施、能源与碳排放智能管理系统、能源资源使用、产品生态设计、温室气体减排与碳抵消等方面。

  5. 实施流程:分为准备、实施、评价、持续改善四个阶段,包括制定计划、建立体系、确定基准线、实施减排与抵消、开展评价等步骤。

  6. 评价工具:提供评价指标表、分类标准、数据监测要求等技术附件,具较强操作性。

在当前国标尚未出台的窗口期,企业可依据此类团体标准开展自我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自愿性评价,逐步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改造、探索碳抵消机制,并积累真实可靠的碳排放数据与管理案例。这不仅能帮助企业系统性提升碳管理水平,也为未来参与国家级零碳工厂评价积累扎实的材料与实践基础。

零碳转型已是必然趋势,提前行动者将在政策落地时占据先机。建议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参照现有规范开展建设与评价,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零碳之路。

附件中上传了中国节能协会的《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如果疑问以及业务咨询可留言联系。

 
《零碳工厂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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