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等,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发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实行)的通知》,随后,深圳、贵州、福建、海南、北京等省市陆续发布地方的生产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和规范。若需要,请附件下载,或私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实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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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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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GEP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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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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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4403-T-14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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