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零碳园区政策汇总

湖北省已明确将“零碳园区”作为产业绿色转型的核心抓手,目前政策体系主要围绕建设申报、建筑节能、评价标准三大板块展开。

 

一、 建设申报:八大任务与“园中园”模式

 

省发改委、经信厅、能源局联合发文,明确零碳园区建设路径与申报要求:

 

* 八大重点任务:涵盖用能结构转型(绿电直连、氢电耦合)、节能降碳、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升级、技术应用、能碳管理及改革创新。

* 申报条件:主体需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新兴产业园区,允许以“园中园”形式申报,需具备能耗统计基础且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 申报节点:各市州需于8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发改委环资处。

 

二、 建筑领域:强制标准与金融支持

 

省住建厅发布的《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为园区提供了具体落地指引:

 

* 强制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增量目标明确。

* 金融创新:推广绿色建材保证保险,探索“减碳保”等绿色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支持。

 

三、 评价标准:统一“度量衡”

 

湖北碳交中心牵头编制了《零碳园区评价规范》,填补了省内评价体系空白,为园区改造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指引。

 

四、 政策红利:资金与要素保障

 

* 资金支持:国家层面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及企业债券支持。

* 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并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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