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业减污协同降碳团标

范围

  • 适用对象: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石油化学企业参考和筛选减污降碳协同技术。
  • 主要内容:提供了石油化学工业减污降碳协同环节、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和协同评价指标体系。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标准:包括GB/T 26926-2011《节水型企业石油炼制行业》、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T/CSPSTC 116-2023《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导则》、T/CFIE 001-2024《工业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总则》。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术语和定义

  • 石油化学工业: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符合GB/T 4754—2017中所列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制造(C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
  • 减污降碳协同:基于环境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同根同源的特征,遵循降碳减污内在规律,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等措施的应用,采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等手段,实现减污和降碳两个领域工作的深度耦合和同频共振。
  • 石油化学工业废水:石油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含工艺废水、污染雨水(与工艺废水混合处理)、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学水制水排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
  • 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
  • 温室气体: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本文件中包括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亚氮(N₂O)等。
  • 碳排放量:在生产运行阶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包括自产和外购)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等活动,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表示为二氧化碳当量,包括建设项目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以及有组织和无组织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量单位为“吨/年”。

减污降碳协同环节

  • 源头防控: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实施原辅料替代,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从源头削减温室气体、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 生产过程管控:推动生产工艺设备革新,使用绿色低碳工艺,优化用能结构,提高生产工艺效能,减少能源和原辅料损耗,实现生产工艺过程中削减温室气体、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 末端治理:结合附录B所列的污染物产排环节,采用适宜的末端治理措施与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协同削减温室气体与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 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宜加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实施水重复利用,回收再利用有价值的固体废弃物,提升企业能源与资源循环,实现温室气体、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的间接削减。
  • 数字化改革:宜应用数字化管理,实现数智赋能,全面提升生产效能,精准管控燃料、原辅料的使用,实现温室气体、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间接削减。

减污降碳协同技术

  • 源头防控:原料预处理推荐选用加氢脱硫、氧化脱硫、生物脱硫等脱硫技术,加氢脱氮、吸附脱氮等脱氮技术,加氢脱金属、吸附脱金属等脱金属技术,电脱水、蒸馏脱水、吸附脱水等脱水技术,电脱盐、化学脱盐等脱盐技术,溶剂精制、酸碱精制等脱胶质和沥青质处理技术,加氢处理、溶剂精制等脱芳烃处理技术;原辅料替代建议推进原料油轻质化,推行低毒、绿色原辅材料替代,增加天然气作为原料使用规模,使用非石油基材料替代石油基材料,发展低碳能源产品;源头削减可推进制氢原料轻质化,推进氢气网络系统集成优化,开展氢气资源的精细管理与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叉车等运输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替代传统燃油车辆。
  • 生产过程管控:绿色低碳工艺推荐采用原油(重油)直接制化学品技术、低生焦催化裂化技术、低能耗柴油液相加氢精制技术、低碳强度生产化工原料的加氢裂化技术、原油直接裂解制烯烃技术、轻油/重油催化裂解制烯烃技术、裂解炉长周期运行技术;优化生产工艺装备水平要求企业进行设备更新,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推荐采用95+加热炉技术,鼓励选用大型高效机组系统,推动蒸汽动力系统等协同优化,推进精馏系统优化及改造,推动低温热综合利用技术和循环水系统优化运行及节能技术改造;优化用能结构建议采用热泵等技术充分利用余热余压,每年对加热炉等热效率实施运行诊断和优化,推荐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推进公用工程和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采用电加热方法替代化石燃料产生蒸汽。
  • 末端协同治理技术:废气协同治理技术宜统筹选择脱硫、除尘、脱硝技术路径,采用超低排放氧化吸收含硫尾气处理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荐采用燃烧法处理技术并实施余热利用,污水处理场应严格控制气浮池出水中油含量,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系统,建议收集氮氧化物与VOCs协同处置;废水协同治理技术中含硫废水推荐采用气提法处理且回用率不小于65%,建议采用甲醇制烯烃装置净化水膜分离法等处理工艺,火炬气分液罐凝液等可回收闪蒸油气后处理,建议回收利用污水厌氧消化产甲烷等生物质能源;固废协同处置处理鼓励企业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支撑瓷球提倡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碱渣部分提倡送酸性水汽提塔处理或采用湿式氧化等技术处理;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宜按照工业利用优先原则设计技术路线,包括燃烧前捕捉和燃烧后捕捉,燃烧后捕捉推荐化学吸收法、吸附法、膜分离法和膜吸收法等。
  • 回收再利用技术:废水回收再利用技术建议企业采用中水回用技术和基于双膜法深度处理的再生水回用技术,后者污染物去除率可达95%以上,再生水回收率50%~75%,最高可达90%;固体废物回收再利用技术中含贵金属等催化剂及保护剂推荐委托有资质厂家回收利用,有条件的企业建议增加废催化剂再生技术和废溶剂回收与再利用技术;二氧化碳利用技术推荐采用化工利用技术,包括加氨制尿素,吸收电解法制氢氧化钠等,精馏法纯化制食品级CO₂和飞灰水洗液侯氏制碱。
  • 数字化管控:推荐建设生产管控智能化平台,对企业用排水等实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建立污染排放预测预警及问题闭环管控机制,融合大数据分析和基于机器学习的过程控制技术;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推荐逐步建设能碳管理系统,对原始数据存档,实时采集记录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实现碳排放实时计算、监控、分析和追溯,指导工艺优化、设备维护和更新,提高系统能效。

减污降碳协同评价指标体系

  • 评价目的:根据减污降碳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选取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减污”“降碳”“节能”和“协同”等目标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的绩效水平,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良4个等级。
  • 评分标准:指标评分项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为优秀;75(含)-90分之间为良好;60(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良。评价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参考附录A,包括碳排放(单位产品碳排放量、碳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产品增加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生产工艺及装备(工艺设备先进性、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能源消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水重复利用率、中水回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减污降碳协同度、碳排放管理、碳标识与认证、碳排放监测)等一级指标及相应二级指标,各指标有明确的单位、评分标准和分值。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没有回复内容

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