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解读!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方面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多家研究机构开展的空气质量模型模拟和情景分析研究表明,为实现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还需削减二至三成。具体而言,一次PM2.5、SO2、NOx、VOCs排放量需要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削减21%~28%,一次PM2.5减排主要来自民用和工业部门,SO2减排来自工业、民用和电力部门,交通部门对NOx的减排贡献较为突出,溶剂使用源和工业对VOCs减排量贡献较大。在实现PM2.5改善目标的同时,NOx和VOCs的大幅减排也将推动O3年评价值的下降。

为保证上述空气质量改善路径的顺利实施,需要推进能源、产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系统减排和协同治理。从具体措施来看,一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通过开发可再生能源满足新增需求,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二是优化供热与终端用能体系,推进清洁电力、工厂余热等替代分散供热;三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四是优化交通结构和推行车队清洁化,提高新能源车保有量,控制在用车排放水平。

测算表明,新标准实施后的收益约是治理投入的十倍,且协同降碳效益显著。对上述空气质量改善路径下的减排成本,以及空气质量改善带来的健康收益、各类措施的协同降碳效益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减排治理投入与收益的比例关系约为1:10。从具体措施来看,推广环保型溶剂、调整运输结构、提高机动车燃油经济性等措施的减排成本相对较高,但此类措施不仅能引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还可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在空气质量改善路径下,污染物减排措施预计可实现每年CO2减排约6~8亿吨,2026~2035年期间累计协同减排CO2超7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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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  贺克斌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  贺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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