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对资金、技术和能力有很高要求。《巴黎协定》第6条为国际碳交易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有助于各缔约方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本文分别梳理了《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合作方式的基本含义与重要制度,包括参与主体要求、批准与授权、避免双重计算、基础设施要求、CDM过渡制度等。此外,本文还分别介绍了《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合作机制全球主要进展、典型实践,以及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在实施后将从多个方面给《巴黎协定》各缔约方国家自主贡献的实现带来积极影响,同时也将给现行自愿减排机制的改革完善带来一定启发,包括考虑避免双重计算、提升方法学质量、优化收益分配管理等。未来,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专业机构都将在《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下获得一定业务机遇。
关键词:碳交易;气候变化;碳减排;碳金融;碳市场;巴黎协定;自愿减排机制;绿色低碳转型
20260203103845352-碳交易国际合作机制的规则与思考_钱立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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