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获批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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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20家券商收到此类中国证监会复函,除新增的长江、国金、中泰外,还有中信、国泰海通、华泰、东方、中金、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华宝、西南、广发、国信、招商、兴业、国元、财达、长城、方正等。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主要为纳入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控排企业),券商等金融机构暂未被纳入直接交易主体范围。因此,这些券商目前不能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只能在地方政府主导的地方性碳交易平台(如北京、上海、广东等试点碳市场),或是自愿性质的碳市场(如 CCER 市场)上开展自营业务

什么是自营业务?

在券商的语境里,自营业务(全称 “证券自营业务”),简单说就是:券商用自己的钱,在市场上买卖各类金融资产,赚差价或收益的业务
  • 资金来源:用的是券商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不是客户的钱。这和代客理财、经纪业务有本质区别。
  • 交易标的:除了股票、债券、基金等传统证券,现在也包括碳排放权、衍生品等创新品种。
  • 风险与收益:盈亏自负。赚了归券商,亏了也由券商自己承担,不转嫁到客户身上。
  • 监管要求:证监会对自营业务有严格的风控和资本约束,比如持仓比例、风险限额等,防止过度投机。
 
业务类型 资金来源 盈亏归属 核心角色
自营业务 券商自有资金 券商自负盈亏 投资者
经纪业务 客户资金 客户自负盈亏 中介 / 通道
资管业务 客户委托资金 客户为主,券商收管理费 管理人
这次券商获批的 “碳排放权交易自营业务”,就是指它们可以用自己的钱,在地方碳市场或自愿减排市场买卖碳配额、CCER 等产品,通过碳价波动来获取收益,同时也为碳市场提供流动性。

券商获批碳排放权交易:对自身与碳市场的双重影响

券商个体来看:
  • 业务边界拓展:这标志着券商从传统的经纪、投行、资管业务,正式切入到绿色金融这一新兴赛道,为其开辟了新的盈利增长点。通过碳交易自营业务,券商可以在碳价波动中获取收益,同时也为未来开展碳衍生品、碳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奠定了基础。
  • 估值重塑:随着碳市场的发展,具备碳交易能力的券商将获得更高的估值溢价,其盈利模式和成长空间也将被重新评估。在 “双碳” 目标下,绿色金融能力已成为衡量券商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率先布局的机构有望获得市场青睐。
行业与市场层面来看:
  • 激活碳市场:券商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其入场将显著提升碳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有助于形成更公允、更有效的碳价发现机制。此前地方碳市场参与者以控排企业为主,交易相对低频,券商的加入将引入更多元的交易策略和资金,让碳价更真实地反映减排成本。
  • 服务 “双碳” 目标:通过金融工具引导资本流向低碳领域,券商将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助力 “双碳” 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券商不仅可以通过自营交易支持绿色项目,还能为企业提供碳资产托管、碳风险管理等综合服务,加速产业低碳转型。
  •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券商的参与加速了金融资本与绿色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向低碳领域倾斜,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也为后续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提供了示范。
总的来看,允许券商参与碳交易是 “金融活水” 精准滴灌绿色产业的生动实践。对券商而言,这是一次从传统业务向绿色金融转型的关键机遇,打开了新的增长曲线;对碳市场而言,专业金融机构的入场则是提升市场效率、推动其从 “政策驱动” 向 “市场驱动” 转型的重要一步,为中国经济的低碳转型注入了更具活力的金融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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