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 琼发改便函〔2025〕429号 )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省内各中央企业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原则上通过央企集团向国家能源局申报,并于4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申请支持申报正式文件、申报项目主要材料)报我委,我委按要求出具支持函。因申报名额不足、条件过硬的项目,央企集团可来函推荐,我委将统筹组织申报。
二、省属国企、民营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由我委统一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3月25日前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将国家能源局的通知精神告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协助我委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联系人:胡席文,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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