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发展改革局 :
你 局 《关于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节能降碳余热发电(自备电站)项目 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 》( 江源 发改 发 〔 2024 〕 119 号 )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 2407 – 220000 – 04 -0 1
– 640104 )总投资 7229 万元 ,主要 新建一台 25 兆瓦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及循环水泵房、高低压配电系统、仪表自控系统等汽轮发电机辅助系统。 项目建成后 , 所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 。 根据 吉林省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 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节能降碳余热发电(自备电站)项目 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 》( 吉 能评 〔 2025 〕 1 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该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30336 吨标准煤,其中,蒸汽约 691380 吨、热力约 2398 吉焦, 计入 白山市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 应提高中给水温度;机组应采用纯滑压或复合滑压运行方式 ;汽轮机组冷凝水应回收利用;蒸汽输送管道应采用棉岩等保温材料保温;应选用低损耗变压器 SCB18 系列;负荷变化较大的设备及 10kV 高压供电设备应选用自带滤波装置的变频调速器;变压器低压侧应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低压大功率电机应采用软启动装置。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 符合节能评价值 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及使用指南 》( GB/T23331 -2020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 ),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 局 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 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 2 年以上 应 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5 年 1 月 1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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