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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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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
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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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兴仁县潘家庄镇旭东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违法违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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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能)煤安罚〔2024〕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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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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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暂扣旭东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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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24年10月22日至25日、3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到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兴仁县潘家庄镇旭东煤矿开展治本攻坚、“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专项监察,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兴仁县潘家庄镇旭东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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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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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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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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