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璟(扬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吾盛能源江都区樊川镇8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盛璟(扬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吾盛能源江都区樊川镇8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现场查勘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报送的盛璟(扬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吾盛能源江都区樊川镇8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内容为:

1.八桥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采用电缆出线,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扩建后,变电站110kV出线3回。

2.盛璟樊川光伏~八桥变110kV线路工程

新建盛璟樊川光伏~八桥变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0.17km。分为樊川光伏侧和八桥变侧两段,其中在樊川光伏侧新建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9.7km,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km;在八桥变侧新建双设单敷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7km。

升高改造220kV秦新4960线,1回,拆除现有铁塔1基(#103塔),新立铁塔2基,升高改造220kV秦新4960线#102~#104塔间220kV单回线路,线路路径长约0.76km。

恢复架设110kV勤张71D线/备用线,2回,本期恢复架设线路分为樊川光伏侧和八桥变侧两段,在樊川光伏侧拆除现有铁塔1基(#64塔),新立分支塔1基,恢复架设110kV勤张71D线/备用线#63~#65塔间同塔双回线路,线路路径长约0.87km。其中110kV勤张71D线/备用线(本期运行)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43km,110kV勤张71D线/备用线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44km。在八桥变侧,拆除现有110kV勤张71D线#44~#45塔间同塔双回线路,在塔间新立电缆终端塔1基后恢复架设#44~#45塔间线路,其中110kV勤张71D线/备用线(本期运行)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0.28km,110kV勤张71D线双设单挂线路路径长约0.03km。具体见《报告表》。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输变电工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运行后,确保周围辐射环境能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µT。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由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按属地原则分别负责。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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