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4 年 12 月,我厅受理了 西中岛化工及新能源仓储物流园项目 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以上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书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 4 年 12 月 12 日— 12 月 25 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lnshyc@163.com。
西中岛化工及新能源仓储物流园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书 公示信息
1. 用海 申请人: 大连中远 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2. 论证报告书 编制单位: 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3.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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