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

能源站工程 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透平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核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的请示》及你单位编制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意见(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项目采取租赁土地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关于透平公司租赁地块相关问题的规划意见》、秦皇岛秦开综保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QKZB-2024-YG-17)、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透平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秦开审批稳字〔2024〕8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工程核准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建设单位为秦皇岛透平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内,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分布式燃气能源站一座,热电冷三联供总装机规模51.16MW,预计年消耗天然气9286.4万Nm³,年发电量33600万kWh,年供热(蒸汽)量52.8万t,年供冷水量160万t,主要包括2×15MW燃气轮发电机+1×8MW燃气轮发电机+1×6MW燃气轮发电机+2×3MW汽轮发电机+2×1.16MW制冷机组(1用1备)。每台燃气轮发电机组配1套双压余热锅炉,中压蒸汽进入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低压蒸汽和汽轮机排汽合并后对外供热;建设2台116DJ型制冷机组(1用1备,采用溴化锂制冷产生冷水);配套建设外供电力(通过厂区北侧配建的35KV升压站送出)、冷水(从厂区南侧至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约2600米)、蒸汽(从厂区南侧至东区热力站约50米)管网。总建筑面积2101平方米,其中主厂房1080平方米,化水车间576平方米,循环水泵房162平方米,循环冷却塔及水池158平方米,集中控制室125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78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项目节能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管、住建、电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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