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货车及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信息(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4〕54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印发的通知 》 (桂交运输发〔2024〕5 5 号)精神,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 认 本批次 44辆车辆(其中,报废营运柴油货车23辆,更新营运货车15辆,新购新能源公交车6辆) 符合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 9 日至12月 13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或建议需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 , 反映至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33室),联系人:江聪,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fcgysk@163.com。

附件: 1. 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 (第二批)
2.防城港市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港市人民政府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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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防城港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第二批).xls

附件2防城港市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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