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更大力度发放消费券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加快激活有潜能消费的通知》和《安徽省工信厅等 5 部门关于开展 2024 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拟于 2024 年 11 月底至 12 月开展合肥市 2024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为做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车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8 日
二、征集范围
参照《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 2024 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参考目录的通知》公布的车企及车型目录 ( 见附件 1) ,每家车企自愿确定参加活动的经销商和车型。
三、推广形式
采取“线下 + 云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下主要包括各类展销活动;“云上”开展产品促销、车辆购买、补贴兑现等活动。
四、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购新车发票金额在 5 万元(含)以上 10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2000 元 / 辆;购新车发票金额在 10 万元(含)以上 20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4000 元 / 辆;购新车发票金额在 20 万元(含)以上,补贴 6000 元 / 辆。
五、有关要求
1. 车企指定经销商,并出具授权书(见附件 2 );
2. 申报参加本次下乡活动的车型不参加同期合肥市其他市级、县(市)区级新能源汽车优惠活动,不重复享受市、县两级补贴,车企及其经销商须分别出具承诺书(见附件 3 、 4 );
3. 参加下乡活动的产品价格不高于正常市场成交价,车企指定的经销商须提供对应车型及配置近三个月内至少 3 台新车的销售合同、发票信息,作为辅助核定材料;并支持全款购买、分期贷款等形式的购买方式,参加下乡活动的车辆销售时不得强制捆绑指定保险和装潢;
4. 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车型须满足合同签订后 15 个自然日内交车保障能力;
5. 车企及其经销商须按要求通过技术支持单位(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提供的线上平台参与活动;
6. 车企及其经销商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质量、销售、售后的有关规定;
7. 汽车经销商自愿参加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如其未按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导致购车人无法享受(或错误享受)财政补贴,将由汽车经销商承担购车人财政补贴款补偿责任;严重违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填写 2024 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车型征集表(附件 5 ),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 11 月 28 日 17:00 前将 PDF 版(包括 EXCEL )报市工信局汽车产业处。
联系人:李跃冉
邮 箱: znwlqccxzx@126.com
附件1-2024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参考目录
附件2-2024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车企授权书
附件3-2024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车企承诺书
附件4-2024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汽车经销商承诺书
附件5-2024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下乡促消费活动车型征集表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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