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项目概况
项目包: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预算 150 万元)。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须具有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范围;
3.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且中标后,代理的采购业务开标地点需在宁德市蕉城区;
4.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
5. 近两年内至少有一项同类型招标代理业绩;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遴选规则
在招标代理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最低报价方中标,中标结果将通过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宁德工信”发布。代理服务费报价应不超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 2021 〕 32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代理服务费报价材料于 11 月 27 日下午 4 : 00 前报送至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 14 号 3 号办公楼 5 层产业科林先生收,逾期不受理。
五、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机构为其缴纳连续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4.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5. 近两年同类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市工信局留存,确定代理机构后再核对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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