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7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 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 邮编:3180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 邮编: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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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拟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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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湾海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护岸工程临时施工围堰项目 |
浙江台州湾海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三门县健跳镇六敖北塘外侧海域 |
其他工业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0.1304 |
86天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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