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等园区委托
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批复
冀南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 批准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中电科技园等园区的 请示》 ( 邯冀南新区管呈字〔 2024 〕 42 号 )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成峰公路南侧、邯郸绕城高速西侧,约 5 . 3576 平方公里)、中电科技园(机场路南延东侧、芳华路南侧,约 1 . 8355 平方公里)、中关村产业园(芳华路南侧、中华大街西侧,约 0 . 478 平方公里)以及原马头工业园西南区(南水北调总干渠东侧、邯郸绕城高速北侧,约 1 . 0134 平方公里)等四处规划区域委托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托管面积 8 . 68 平方公里。
二、请你区加强对托管区域的管理,推动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档升级,为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蓄势赋能。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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