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等园区委托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批复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等园区委托

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批复

冀南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 批准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中电科技园等园区的 请示》 ( 邯冀南新区管呈字〔 2024 〕 42 号 )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邯郸国际新能源创新港(成峰公路南侧、邯郸绕城高速西侧,约 5 . 3576 平方公里)、中电科技园(机场路南延东侧、芳华路南侧,约 1 . 8355 平方公里)、中关村产业园(芳华路南侧、中华大街西侧,约 0 . 478 平方公里)以及原马头工业园西南区(南水北调总干渠东侧、邯郸绕城高速北侧,约 1 . 0134 平方公里)等四处规划区域委托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托管面积 8 . 68 平方公里。

二、请你区加强对托管区域的管理,推动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档升级,为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蓄势赋能。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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