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 年 10 月 1 4 日

(此件 主动公开 )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为 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 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技 “ 突围 ” 工程 ,加快 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重大科技攻坚任务

1. 推 动储能 高 安全 低成本 长寿命方 向 科技 突围。 聚焦绿色甲 醇合成 、 绿氨合成 等 高效长寿 命的储 能技术、不受资源约束的非锂电化学 储能 技术和 本 质安全的新 储能技术 、 适应高频次快速响应的新储能技术 和混合储能 技术、新一代基于电化 学 物理模型的储能安 全预警技术等, 开展 “ 储能与 智能电网 ” 、科技 “突围”工程 储 能与新型电力系统点位等国 家和自 治区科技重大示范应 用项 目 , 开 展关键技术攻关 和示范工程建设 。

2. 推动 氢能 关键装备自主可控、 制取效率高和长距离大规模 安全 储 运方 向科技突围。 大力支持企业 申 报国 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 示范 应用项 目 ,开展 燃 料 电池 、水电解 槽 、 氢气 压 缩机、中低压纯 氢与掺氢燃气管道输送、 掺氢天然 气内 燃 机 、 加氢站用加 压加注等 技 术 攻关 , 建 设氢能装备实证验证基地和 应 用示 范工程 。 系统推进关键产品和 重大技 术攻关、 中试转化、工程化应用 。

3. 推 动 新型 电 力 系统 高占比新能源、柔性智能电网、 高比例绿电消费 方向科技突围。 聚焦高 比例新能源主动支撑、交直 流混联电网安 全高效运行、多元用户供需互动与能效提升等重点 方向,申报 “ 储能与智能电网 ” 、 “ 智能电网 2030 ” 、 科技 “ 突围 ” 工程储能与新型电 力系统点位 等国家和自 治区科技重大示范应用项目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和应用 示范工程建设 。 优 先推动科技 示范 工 程纳入 国 家 和自治区发展规 划。

4. 推动煤 炭绿 色 智能开采 利用和 高效灵活发电方向科技突围。 立足煤炭绿色开发 利用、灵活智能转型,聚焦生态保护型开发技术与装备、煤矿地质环境精细感知、矿井水保护利用与固废利用、矿区生态 修复与功能提升、 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及利用、新一代高效智能采掘技术及装备、煤矿人 工智能、超灵活燃煤发电、快 速启停煤基发电、多能互补发 电和二氧化碳捕集等重点方向, 申报 “ 煤炭 2030 ” 、 “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 等国家科技重大示范应用 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优 先推 动科技示范 工程纳 入国家和自治区 发展规划。

5. 建立重大 示 范 项 目培育机制 。建立能源科技创新培育项目库,项目库采 用常年推荐 、分批入库、定期发布、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 对自治区确定的储能、氢能、新型电力系统、煤炭绿色开发和高效灵活发电等重点方向的入库项目, 给予重点 支持 ,帮助项 目实施和进 行相关成 果转化,支持项 目成果申 报国家、自治 区的奖项,进行宣传推广和典型经验 交流。

二、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平台

6. 鼓励企业牵头建立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能源研发 中心和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争取进入 “ 挂帅出征 ” 名单和 “ 赛马争先 ” 项目库,加强服务和指导,力争圆满完成考核评价期各项任务。支持企业依 托自治区能源领域创新人才机制,建设产学研结 合的中试基地、共性技术研发平 台。 鼓励企业依托创新平台,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牵头承担自治区能源领域战略咨询课 题 , 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 – 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科技 “ 突围 ” 工程点位项目、 “ 揭榜挂帅 ” 示范项目等重大科研任务,实施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科技装备重大项目和首台(套)示范项目。

7. 推动建设能源战略科技力量。支持能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 化合作,成立创 新联合体,聚焦新型能源 体系、新 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前沿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推动重大成果转化落地。支持能源企业与自 治区重大创新平台深化合作,围绕各自优势领域集聚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装 备系统研发。

三、引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8. 打造能 源科 技创新高端智库。 建立自治区 能源科技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选聘能源领域两院院士和知名专家担任专家委员,长期牵头承担 商定领域的战略咨询和研究工作 。鼓励驻区 能源央企、区 属 能源企业 、高校、科研院所依托所属重大创新平台,建立学术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库, 选 聘一批能够主持关键技术攻关、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担任委员和专家 ,长期牵头承担重大科研任务。

9. 鼓励企业建设 “ 人才飞地 ” 。鼓励 重点 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密集地设立 “ 人才飞地 ” ,引进一批懂技术、 懂市场、懂管 理 的复合型科 技高端人才,推动 “ 异地研发、本地转化 ” 跨区域闭环发展 ,带动 和培养一批高素质本土人才队伍。 支持本土人才队伍与 国内外 优势 创新团队合作承担优势专业 领域重大创新任务。

10. 加强创新平台人才集聚功能。支持 能源企业与 大青山实 验室、鄂尔多斯实验室、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 合作 ,柔性引 进国内外能源领域 院士和知名专家,探索 “ 团队 + 项目 ” 集成式引进。

11. 培育高水平本土人才和梯队。 建立能源科技人才库,强 化对人才的精准化服务。鼓励能源企 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推动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建设。

四、推动创新成果 转化应用

12. 推动 首台 ( 套) 重大技 术装备示范。支持 企业研发、制造、应用、认定首 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 。引导企业加强首台(套)技术装备 、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 应用。

13. 建立创新应用典型案例推广机制。定期征集发布能源科技装备创新应用 典型案 例 , 强化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推广 。支持主要应用单位 牵头制定相关系 统和设备的 地区 或行业标准,加强 行业领域 的推广应用 。

14. 推进能源 领 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支持企业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 金开展能源设施设备更新,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技术装备列 为国家、自治区能源科技创新重大成果或典型案例,以及申报项目列为国家 或自治区重大示范项目等,优先 推荐。

15. 探索创新成果 “ 先使用 后付费 ” 机制。 建立能源领域科技成果库和需求库,推动实施标准、信用保障、合同规范、风险管控等机制建设 ,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 “ 先使用后付费 ” ,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 快速转化。

五、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16. 推进 品 牌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建立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品牌产品。对标一流,以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集聚地。

17. 加强学习交流。鼓励能源领域装备制造业从 单纯技术引进向人才引进、对外并购、合作研发转变。定期组织开展能源领域科技装 备专题培训,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先进科技装备在我区的推广应用。

18. 加强协同配合。在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与科技、工信、科协等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19. 加强组织领导。各 级 能源管 理 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国家、自治区及 相关部门关 于科技创新的各类政策文件宣贯工作,强化工作推 进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各宣传媒体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对能源领域科技创新研发 应用 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案例要广泛宣传,在全区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 氛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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