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交办运〔2024〕49号)和《辽宁省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辽交科技发〔2024〕27号),结合盘锦市实际,我局特制定本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0月1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pjjtyz@163.com

信函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收。

截至10月18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拟采纳0条。

附件:1. 《盘锦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 盘锦市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解读(征求意见稿).pdf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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