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光伏产业发展现状

(一)青海太阳能资源丰富。 全省荒漠和戈壁相对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太阳能产业发展优势,太阳能年总辐射量达 5800 至 7400 兆焦 / 平方米,日照时间达 2500 小时至 3650 小时,位居全国第二,太阳能技术可开发量达 25 亿千瓦。可用于新能源开发的荒漠化土地约 10 万平方公里,新能源开发土地成本属于全国低值范围。

(二)聚力打造光伏园区。 近年来,我省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重点在海西州、海南州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海南州共和光伏园区是全球最大的生态光伏园区,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光伏园区初具规模,青海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太阳能发电基地。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全省电力装机规模达 5718 万千瓦,其中光伏规模达 2685 万千瓦,占总规模的 47% ,集中式光伏 2663 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十四五”以来重点支持天合光能、阿特斯、协和新能源、明阳智慧能源、晶科等民营企业参与省内新能源项目开发。

(三)打造光伏全产业链。 全省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为指引,坚持上下游协同发展思路,依托青海丰富的光照、盐湖资源,大力发展新能源制造业,丽豪、高景、阿特斯、天合光能等光伏制造民营企业落地青海。目前,光伏制造产业已形成多晶硅—单晶硅—切片—电池—组件及电站建设全产业链,建成多晶硅 24.53 万吨、单晶硅 102 吉瓦、组件 6.88 吉瓦产能,逆变器、铝边框、支架等配套产品规模化生产。锂电产业已形成盐湖锂资源—碳酸锂—正/负极材料—锂电池及配套产品的全产业链,建成锂电池 37.5 吉瓦时产能以及电解液、电池壳体等配套材料已形成规模化生产。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 批示 精神,全力支持光伏制造民企发展,支撑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一)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清洁能源大市场体系,加快建立清洁能源项目联审机制和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审查次数和审查时限,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

(二)激发企业创新。 推进重大科技协同创新,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选取攻关收益高、提效潜力大、引领效应强的方向开展清洁能源技术探索。支持推动先进示范太阳能项目在青海落地。

(三)实施融合发展。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搭建高层次创新平台,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创建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光伏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感谢贵单位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有序发展。

青海省能源局

2024 年 8 月 20 日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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