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能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通辽市能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2024年9月30日

通辽市能源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市能源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通辽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市双随机办字〔2024〕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方式

辖区内能源企业定向抽查和不定向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

三、抽查比例及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我局辖区能源企业的实际情况原则上随机抽查的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的5%。根据《通辽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市双随机办字〔2024〕6号)要求,我局牵头开展随机检查不少于2次。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制定好抽查工作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业务科室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

(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名单。

(三)开展检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数的5%,承办业务科室将检查任务通知检查小组承办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承办业务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等手段。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四)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审批程序后,由承办业务科室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压实压紧责任,承办业务科室要发挥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亮点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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