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要求,结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商福建能源监管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由于该项工作时效性较强,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3日17:30。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形式发至,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fgwnyc@f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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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青,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处
附件:1.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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