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3〕85号)《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徐工信发〔2023〕79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现将符合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补助的充电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

业务联系电话:装备工业处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清算表

附件2:2022年度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补助清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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