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电话: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 12 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 A 区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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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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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甸头站) |
华润新能源(唐山曹妃甸区)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
唐审环保辐字 [2024]33 号 |
华润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绿色低碳能源光伏发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甸头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详情见附件 ) |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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