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的公告

我局拟 参照竞争性磋商程序 采购一家 法律服务机构 开展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专项 工作 ,欢迎各 相关 服务机构所积极响应、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围绕《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 2024 〕 14 号),将国务院宣布失效的 183 个文件,逐一与我局 制发或代拟的 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文本内容进行比对,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 清理意见 ,按规定程序完成清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要组织不少于 6 名专职律师开展清理工作,其中至少有 1 名执业年限 10 年以上以及 3 名执业年限 3 年以上专职律师。

2. 工作时限。原则上 2024 年 9 月 中旬 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报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次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包括税金费用,报出后不得更改价格 , 预算限额为 3.5 万元。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服务机构简介和资质 ;

2. 服务机构信用情况;

3. 服务机构近三年完成 非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4. 服务 工作方案 (服务承诺、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时限控制、保密责任等);

5. 报价函,此报价为固定含税价(盖公章);

6 . 法人授权委托书;

7 . 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及资料。

四、响应截止时间

拟响应此次采购的单位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 17 : 00 前将响应文件盖章后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省能源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1013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贵州省能源局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孔晓晓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号1013室

六、 其他要求

(一) 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将项目期间知悉的信息、材料和数据等用于任何商业或学术用途。未经省能源局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材料和数据。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 3 家以上,我局将通知响应供应商参加评审,综合评比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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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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