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 参照竞争性磋商程序 采购一家 法律服务机构 开展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专项 工作 ,欢迎各 相关 服务机构所积极响应、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围绕《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 2024 〕 14 号),将国务院宣布失效的 183 个文件,逐一与我局 制发或代拟的 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文本内容进行比对,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 清理意见 ,按规定程序完成清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服务团队。 服务团队要组织不少于 6 名专职律师开展清理工作,其中至少有 1 名执业年限 10 年以上以及 3 名执业年限 3 年以上专职律师。
2. 工作时限。原则上 2024 年 9 月 中旬 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报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次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包括税金费用,报出后不得更改价格 , 预算限额为 3.5 万元。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服务机构简介和资质 ;
2. 服务机构信用情况;
3. 服务机构近三年完成 非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4. 服务 工作方案 (服务承诺、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时限控制、保密责任等);
5. 报价函,此报价为固定含税价(盖公章);
6 . 法人授权委托书;
7 . 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及资料。
四、响应截止时间
拟响应此次采购的单位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 17 : 00 前将响应文件盖章后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省能源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1013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贵州省能源局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孔晓晓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号1013室
六、 其他要求
(一) 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将项目期间知悉的信息、材料和数据等用于任何商业或学术用途。未经省能源局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材料和数据。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 3 家以上,我局将通知响应供应商参加评审,综合评比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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