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山西省屯留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4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4个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4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351—
地址:太原市望景路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3303室
邮箱: sxgtdh@163.com
附件:公示方案名单、文本及评审意见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公示 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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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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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省屯留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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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介休市山西介休大佛寺小尾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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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西省夏县早安铁矿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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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省上党区山西长治县雄山常蒋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4个方案文本及评审意见(公示版).tar.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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