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能源复〔2024〕99号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
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12号提案的答复
王艺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产业链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内蒙古打造万亿级光伏产业集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将新能源产业作为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驱动力,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带动新兴产业的落地发展,通过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引领整个产业体系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
一、关于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政策方面
自治区坚持一手抓新能源开发建设,一手抓装备制造业发展,统筹规划布局,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绿电招商,着力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2022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明确优先支持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的市场
化并网消纳项目。2022年6月,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工业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等六类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并于2023年11月修订,坚持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推动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加快建设。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批复市场化并网新能源规模超过6000万千瓦。
二、关于出台存量用电绿能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方面
2023年12月,自治区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深化新增负荷绿电应用,实施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示范工程,推动产业用能转型升级,鼓励高载能企业绿电替代,提升绿电消纳利用水平。2023年11月,自治区修订六类市场化实施细则,完善新增负荷认定标准,明确国家鼓励绿电替代的负荷项目及电网企业认定新增的负荷项目,均可开展市场化项目申报和建设。
三、关于鼓励各盟市开展跨区域合作方面
自治区东西跨度大,新能源资源和负荷发展条件各异,全区风光资源条件好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等地用电负荷较小,多数在电网主网架的末梢,远离呼包鄂城市群及乌兰察布、通辽市等区内电力负荷中心。结合各盟市资源禀赋及用电负荷分布情况,2023年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新能源与用电负荷跨地区合作研究,探索构建跨盟市新能源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区盟市新能源互济合作已初具规模,“兴安盟—通辽”“包头市山北送电山南”“阿拉善—乌海”等多个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已实施新能源项目规模超过1000万千瓦。
感谢您对自治区新能源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
签发人:于海宇
承办人:张 涵
电 话: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