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的答复

内能源复〔2024〕109号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

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的答复

张晓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打造生态治沙产业链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推进“三北”关键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力发展风光项目,加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减碳效益。

持续加大沙地新能源项目规划开发。 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光伏治沙行动实施方案》《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立足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战略定位,科学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全面推进新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根据《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推进方案》,到2030年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片区新能源装机达到2460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146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0万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342万亩。2024年已批复锡林郭勒盟一体化装机270万千瓦,沙化土地综合治理93.6万亩。自治区积极推动高载能产业的绿电替代工作,引导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升绿电消纳比例。自治区能源局持续推进锡盟“绿电进京”输电通道尽早纳规,扩展区内沙漠、荒漠地区光伏的消纳空间。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及自治区陆续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内自然资发〔2023〕26号)、《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规划方案》等用地政策,明确有关要求。我局将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优化项目布局,有序安排新能源建设。

感谢您对自治区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挚地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

签发人:于海宇

承办人:韩晨晖

电  话: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