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202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瞿邦昌

案件名称

六盘水市盘州市贵州久泰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苞谷山煤矿“3·17”顶板事故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4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8月19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0202****3017)30日

处罚事由

根据六盘水市盘州市贵州久泰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苞谷山煤矿“3·17”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贵州省能源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附件1第19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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