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青海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我省除少数电源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外,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其余发电企业电量均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近年来,我委按照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努力提升绿电价值取得了一定成效。新能源省内上网“量价双升”:2021年新能源省内平均上网电价0.183元/千瓦时,上网电量339亿千瓦时;2022年新能源省内平均上网电价0.213元/千瓦时,上网电量411亿千瓦时;2023年新能源省内平均上网电价0.230元/千瓦时,上网电量452亿千瓦时;2024年一季度新能源省内平均上网电价0.237元/千瓦时,上网电量127亿千瓦时。2021-2024年新能源省内上网电价不断提高,累计涨幅达29.5%。新能源外送电价:在我委积极向河南省沟通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汇报后,2022年,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提高了我省外送河南省电价,新能源上网电价按0.2377元/千瓦时结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有关方面持续开展工作。一是配合省能源局,着力推动配套电源建设,提升外送电能力,并持续向国家汇报衔接,争取进一步提高我省外送清洁能源电价,更好地体现绿电价值。二是配合省能源局持续优化完善中长期交易规则、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支持发电企业和大工业用户充分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传导绿电价值,进一步提升我省清洁能源电价。
感谢对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赵明奇 联系电话: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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