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风光电大基地开发为依托 推动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助力我省加快建设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下,近年来我省清洁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双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但随着三批大基地项目的推进,常规支撑电源不足导致青海电网午间新能源消纳困难,晚间高峰时段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支持各类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发展,有利于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灵活调节和安全稳定运行能力。氢储能作为一种新型储能,在能量维度、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上具有突出优势,特别是氢燃气轮机具有启停灵活,调峰调频能力强的特性,可有效弥补新能源发电随机性、间歇性且远离负荷中心等问题,促进新能源本地消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促进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出台适合我省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政策。我委在开展课题研究、成本专项调查、赴外地学习调研等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按电源侧、用户侧、电网侧分别建立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和参与市场交易的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和市场化方式引导,充分发挥新型储能技术优势,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的新型储能电价机制初步思路,并初步考虑将氢储能视为新型储能纳入政策范围,参照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明确其上网电量对应的等量下网用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附加。同时鼓励新能源场站配建氢储能,与新能源场站一体化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有关方面持续开展工作。一是加大成本测算力度,持续完善细化新型储能电价机制思路,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力争早日出台我省新型储能价格支持政策,引导包括氢储能在内的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配合省能源局完善省内中长期交易规则、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健全价格机制丰富收益路径。三是配合省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对绿氢储运车辆实施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四是会同省能源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政策措施供给、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拓展多元应用场景,推动氢能产业由小到大,实现规模化发展。
感谢对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
联系人:赵明奇 联系电话: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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