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公告2024年第81号

2024年8月14—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宣威市林源矿业有限公司永昌煤矿开展现场检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云南省能源局依法暂扣宣威市林源矿业有限公司永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

2024年11月4日,曲靖市能源局上报《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返还宣威市林源矿业有限公司永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曲能源请〔2024〕99号),相关材料明确该矿已按批准的停产整顿方案进行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已作出解除停产整顿指令,申请返还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云南省能源局决定依法返还宣威市林源矿业有限公司永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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