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
一体化项目核准 变更 的批复
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蓝凯呈字〔2024〕6号)及你单位编制的《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变更版)等材料收悉。2023年9月12日我局出具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6号)。为支持项目建设,依据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情况的说明》(不需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情况说明》(仍为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变更版)。现就该项目相关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核准批复文件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1.该项目装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200MW;新建1座出线规模为1回的220V升压站,站内主变规模为1×240MVA; 总建筑面积2117.83平方米,包括220kV升压站综合楼、辅助用房、储能站中控房等。2.该项目年发电47200万kWh,负荷为宏兴钢铁2050热连轧卷板生产线项目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项目 (两个项目为尚未向电网报装的新上项目,建成后年用电量达47652万kWh)。3.同步配置40MW/160MWh储能系统”。
二、原核准批复文件中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100000万元”。
三、原《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中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100000万元”,招标估算额变更为“83798.67万元”。
秦审批投〔2023〕07-0046号、秦审批投〔2023〕02-0041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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