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泉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23 年 3 月至 6 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 2023 年 8 月 25 日,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 问题反馈后,市能源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由党组书记总负责,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统筹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 3 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结合实际工作,联系个人思想,聚焦问题、分析原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统筹推进、逐一落实,确保抓到底、落到位。

(二)细化方案,明确重点。 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在深刻剖析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分解细化反馈的问题,确定 75 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 “ 三张清单 ” ,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不断推进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时间表持续改进。

(三)切实整改,深化成果。 市能源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巡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发挥核心职能,项目推进、节能降耗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圆满完成了能源保供政治任务。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以理论学习引领能源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 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党中央关于能源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46 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对标对表谋划和推进 “ 十四五 ” 各项工作,制定印发《阳泉市能源局落实〈阳泉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202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阳泉市能源领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2023 年行动计划》等推动能源发展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多次就 “ 获得电力 ” 、保障新能源和储能项目消纳送出等重点工作与国网阳泉供电公司沟通会商,印发有关规范性文件 3 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会商协调取得实效。二是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印发党组 “ 补学 ” 计划和专题研讨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在山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 “ 补学 ” 范畴。通过开办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 ” ,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职责定位,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党组班子组织集中研讨 5 次,认真撰写研讨材料 20 篇。三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煤炭方面,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2023 年度新建成 3 座智能化煤矿、 53 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深化绿色开采试点,推动卫东煤矿矸石返井试点完成第三方评估并通过主体企业验收、和谐煤矿小煤柱开采试点完成第三方评估。电力方面,高新区 “ 源网荷储项目 ” 稳步推进,盂县上社 14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获得核准,华阳建投阳泉热电低热值煤热电项目双机投运并网,盂县粤电风电、国能光伏、三峡光伏(一期、二期)等项目均已并网发电,全省投产规模最大的青于蓝储能电站建成投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突破 254 万千瓦。

2.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先学一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统筹谋划布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剖析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抓实抓细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每季度专题听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形势分析,将能源系统电煤保供、安全生产、职工信访、舆论舆情等内容纳入分析研判范畴。印发《关于加强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及时提醒、督促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不断压实局属各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事项。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对局属 3 个事业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时,一并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考核,形成考核报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主动权,坚持在能源宣传工作中弘扬正能量。巡察整改期间,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 106 条、政务网站更新信息 558 条,全部经过分管领导和科室审核。积极主动对接阳泉主流媒体,通过《阳泉日报 · 能源专刊》宣传能源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接受市级电视媒体报道,为能源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 强化机关法治建设。局党组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印发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一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印发和修订了《阳泉市能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阳泉市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开展交叉检查和案卷评查,规范能源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年利用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面向能源企业、群众开展关于国家安全、安全生产、节能法等宣传活动 5 次。组织各县(区)能源部门、煤炭和电力企业参加《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专题讲座,帮助有关企业了解省、市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要求。按规定开展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对《阳泉市保障新能源、储能项目消纳送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 3 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在政策制定方面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局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依托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巡察期间累计归纳机制成果 13 个,修订完善各种制度 12 个。

4. 以发挥职能为抓手,集聚行业发展后劲。一是推进能耗 “ 双控 ” 。坚持强度优先原则,将能耗 “ 双控 ” 指标下达至各县区,推动县区落实能耗 “ 双控 ” 主体责任。开展用能预算化管理和节能检查,强化节能监测,通报能耗 “ 双控 ” 完成情况,对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预警干预,深挖企业节能降耗潜力。建立节能会商联审机制,对阳泉市星火金源工贸有限公司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9 个新上项目严格把关,优先对产品附加值高、能源消费少的新兴产业开展节能审查,为优质项目腾出能耗空间。 2023 年,我市能耗强度降低率为 2.7% ,完成省定任务。二是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2023 年 8 月 15 日下发《关于全面排查梳理新能源项目情况的通知》,对纳入 2021—2022 年度建设计划的新能源项目以及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排查梳理,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积极争取 2023 年度新增新能源建设指标 144.58 万千瓦(集中式风电光伏装机 107 万千瓦,分散式 37.58 万千瓦),为规模化布局新能源打下基础;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成立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建立 2023 年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台账,按周调度项目进展,不定时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针对新能源项目建设时限短的问题,经与省能源局深入沟通,省下达 2023 年可再生能源项目指标时,将项目建设时限延长至 2 年。三是推进全市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强化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督导,通报全市瓦斯利用情况,对华阳集团、潞安五矿等 6 个问题煤矿企业下发督办函,督促其提高瓦斯利用率。 2023 年全年瓦斯利用量 4.93 亿立方米,同比去年 4.62 亿立方米增加 0.31 亿立方米,涨幅 6.71% ;利用率 43.39% ,同比去年 38.63% 增加 4.76 个百分点。四是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完成省定签约任务, 2023 年省定我市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量 704 万吨,至签约结束,全市共签订中长期合同 724 万吨,签约率 102.84% 。召开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会议,向全市煤炭、煤电企业宣贯电煤保供最新政策,组织县区、地方煤炭企业签订 662 万吨电煤中长期合同,完成省定签订任务。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 2023 年共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724 万吨,在供需双方企业自愿协商达成电煤核减谅解协议基础上,全市地方煤矿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达到 94% , 2023 年全市电煤供应总体平稳。

5. 充分发挥党组管大事把方向作用。一是加强局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 2023 年 11 月 24 日、 25 日对局党组《 “ 一把手 ” 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 “ 三重一大 ” 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印发,依托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巡察期间累计归纳机制成果 13 个,修订完善各种制度 12 个;着力从主观上找原因,督促局属各党组织全面检点党建工作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全面提升制度质量。二是最大程度填补合同漏洞, 2023 年 5 月 31 日第一时间与承包方签订《阳泉市能源局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咨询评估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对合同第七条第 2 、 3 条款暂缓执行,并根据后续主管部门信息发布情况协商执行办法。合同执行至今,未出现纠纷和损失情形。

(二)聚焦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强化惠企服务力度。一是在局范围梳理、归类 2019 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能源方面惠企政策,建立形成阳泉市能源局惠企政策数据库;每月在局工作例会上,向局党组报告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进度, “ 一把手 ” 亲自安排部署营商环境工作。积极配合市营商办工作,每月及时报送局营商环境工作动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二是对 2016 至 2019 年期间已建成并在 2022 年底运营的社会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单位下发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专班,结合电动汽车推广趋势及 “ 十四五 ” 规划,制定印发了《 2023 年阳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工作方案》,同步制定《阳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和《阳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省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有关制度建设。

2. 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推进构建电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全市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压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区)能源局不得借评估工作向企业收取费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的专家列入 “ 黑名单 ” 。截至目前,全市 39 家电力企业完成评估。二是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查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 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 ”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开展能源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聚焦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围绕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林区电力设施防火、防汛、有限空间和地质灾害治理等重点工作,对 43 家电力企业(项目)开展了安全检查,整改隐患 371 条,确保了电力行业安全稳定。

3. 用实绩践行 “ 为人民服务 ” 的理念。一是做好散煤清零工作。加强散煤管控顶层设计。印发《阳泉市 2023 年散煤清零攻坚行动方案》,从优化路径、严格巡检等 7 个方面实施精准管控。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督查,联合市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散煤整治入村宣传和专项督查。采取切实措施治理散煤,实行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支 “ 两委 ” 干部包户的散煤治理包联责任制。严肃查处私售、私购、私用行为,落实洁净煤兜底保障措施。 2023 年,全市各县区共清理民用散煤 3568 户 1225 吨。二是提升清洁取暖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发挥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和保暖保供协同机制总协调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动的职能,以稳住既有存量、提高运行比重为主线,强化能源保障,落实运行补贴,严格散煤治理,畅通监督渠道,协调难点堵点,推行设备维修和意外保险定额补助制度,推动 “ 煤营甲醇 ” 用户享受优惠电价补贴,为全市 28 万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户提供服务,不断促进全市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三是做好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用电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查改用电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督促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对农村输电线路进行了优化改造,各县区政府对村民家中的进户线路、采暖用电基础设施同步完成改造,并通过标准验收。责成各县区对辖区 “ 煤改电 ” 用户户内线路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居民清洁取暖用电设备线路老化、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提醒,印发《关于汲取 “11·16” 吕梁离石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冬季清洁取暖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清洁取暖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巡查巡检,确保清洁取暖设备运行安全。

4. 严守廉洁纪律底线。落实资金使用规定。责成相关人员退还交通补助共计 1600 元,上缴市国库中心账户;组织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改市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常见情形进行交流。

5.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重新修订、规范现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开展制度学习,重申财经纪律规定,提升规矩意识。

(三)聚焦 “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研究党建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每月开展 2 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一下午政治学习, 2023 年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6 次,学习上级重要讲话精神 47 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中共阳泉市能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 “ 三重一大 ” 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 “ 三重一大 ” 事项情况汇报,了解我局重大事项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并在会上就涉及监督事项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落实审核把关,确保每位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发言记录全覆盖。三是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落实述职评议制度,规范实施程序、方法步骤,组织基层党支部述职会议,听取局各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工作情况,并对述职内容进行现场点评;将党建工作纳入事业单位考核内容,组织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发挥机关总支党建引领作用,明确各委员职责定位;专题开展党务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培训 10 次,组织对党建工作进行研讨 4 次;强化党员对党的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除集中学习和自学外,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赴西柏坡、平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 12 次。

2.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规定。重新修订和签订 2023 年党建工作责任书,并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责任;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并细致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组织召开 2023 年下半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提醒谈话会议和节前廉政谈话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印发《中共阳泉市能源局党组关于分级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的通知》, 2023 年 9—11 月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截至 2023 年年底,共开展谈心谈话 40 人次。三是找准廉政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对全局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修订。截至 2023 年年底,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均完成本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梳理工作,共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 28 个,新增 “ 行政检查、购买服务 ” 等事项风险点 6 个。

3.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一是局党组严格把关动议人选任职条件。组织局办公室及人事部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条例,提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对照市委组织部干部选任操作程序,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制定《阳泉市能源局科级干部选任操作程序》,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责成相关人员退还多发工资共计 1980 元整(含副科级工资、取暖费等)。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细化基础工作,对需要回避对象作出适当标识,在相关会议中做好人员回避提示;严格按组织考察程序要求,做好干部推荐考察相关党组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做好会议规范记录等工作,坚决做到应记尽记;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和环节,各项材料应符合规范,严格按照《阳泉市能源局科级干部选任操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统筹精准使用干部。认真准备干部选任工作材料,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报告、考察材料、公示材料、会议记录、单位党组呈报请示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资料程序;严格落实民主推荐(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干部人事档案核查、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选拔任用各个工作程序,坚决杜绝选拔程序不规范情况发生。

4. 明显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专责作用。一是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严格执行定期会商制度,指导市能源局党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完成《 2023 年党建工作要点》,按照清单监督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提高政治监督质效。定期与市能源局 “ 一把手 ” 、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督促履行 “ 一岗双责 ” 责任,层层传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对市能源局及下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每年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针对被谈话人的工作职责与个人特点,分类制定谈话提纲。特别是在执纪执法方面,要求涉及执法领域的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执纪,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发现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落实,切实将能源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以清廉建设为载体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见行见效。针对实际,督促协助市能源局出台制定《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了权责明确的配置体系、制度健全的运行体系、透明完备的公开体系、纵横贯通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阳泉建设,深化能源领域制度建设。要求市能源局依据执法内容制定完善《廉洁自律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廉洁建设。三是以警示教育为手段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直达要害。在重要节假日前,组织或参加被监督单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用党性和纪律约束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安全底线。

(四)聚焦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人事工作指导。加强人事干部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全面整改市委组织部档案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组织考察程序要求,做好干部推荐考察相关党组会议前期准备工作,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和环节,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规范;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人事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二是多措并举解决水费遗留问题。通过水网改造彻底解决 “ 跑冒滴漏 ” 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回款管理,通过加大清欠力度,已完成对市应急局、大阳泉煤矿、旧街煤矿、兴峪煤矿、南庄煤矿 5 个单位费用清欠工作;加强当期培训费回款工作, 2023 年以来,培训费当期收费均达到了 65% 以上,剩余部分及时进行入账登记。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能源局党组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 “ 钉钉子 ” 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完善工作,确保问题见底清零、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为奋力谱写阳泉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深入践行 “ 两个维护 ”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能源工作,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牢牢把握 “ 国之大者 ”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能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阳泉能源系统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应付心态和过关思想,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党组班子和局属事业单位 “ 一把手 ” 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开展 “ 回头看 ” ;对需要继续协调跟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后续工作安排。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确保整改深挖真改。三是强化能源作风建设。把推进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在抓常、抓细、抓实上狠下功夫,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防止作风问题出现反复。常态化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过硬。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能源队伍。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能源保供、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推动改革发展,奋力谱写阳泉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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