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议的提案

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项目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市级推进协调机制,做到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市住建局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与公安、供电等部门对接,摸清了我市2020年以来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增长量,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需求优先、科学布局”原则,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平政办明电〔2023〕39号),围绕“两区”、“三中心”明确了居住区、公共领域、城乡快速、旅游景区、县乡等五大领域建设任务,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站150座、充电桩7500个。

在规划建设上要求相关部门在新建小区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同时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在项目实施上借助我市平高集团电力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优势,打造“生产—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企业主动让利、平价供应设备、全力施工建设;电力部门在保障房、老旧小区等落实公共充电桩“居民电价”政策,并主动做好各项接入电网配套建设服务。去年以来按照“市级牵头、县级落实、试点引领、全面铺开”原则,选取了安置房、公租房、老旧小区、国企办公区、公共停车场等多种类型,目前已先期建成7处示范点、150余个充电桩,探索不同应用场景的建设管理模式。

鼓励我市平高集团、兴城公用等企业,采取“统建统服”建设模式建设共享充电桩,提供统一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另外我们还支持充电企业创新运营模式,大力发展“充电+商业”模式,提供充电、餐饮、休息、阅读、广告等一体化服务,破解充电运营企业过度依赖建设补贴和服务费的模式,构建充电一体化生态。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充电桩建设规划布局。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完成。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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