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69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张兴云

案件名称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42-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7月8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编号:522425********9636)30日

处罚事由

根据毕节黔西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九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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