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68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

案件名称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黔西县羊场乡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42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7月8日

处罚结果

暂扣龙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根据毕节黔西龙华煤矿2023年“2·11”运输(瞒报)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龙华煤矿存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安全监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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