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已建220kV升压站,建设2×250MVA主变,220kV出线间隔1回。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成投运,对于该项目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适用中(十三)裁量的特殊情形,出具关于补充“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意见,作出不予罚款处罚决定,予以警示。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同意阿巴嘎旗分局作出的免予处罚的决定。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从环境保护及政策角度分析,该项目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三、项目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周边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运营期升压站 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排至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用于“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力发电项目”和本项目升压站区内绿化用水。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 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 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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