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新能源汽车退运电池资源再利用基地的答复

周震常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新能源汽车退运电池资源再利用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规范化、规模化综合利用,推动退运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我们拟会同发改、商务、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退运电池综合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在规划选址、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要素保障等方面统筹推进退运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二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退运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单位在动力蓄电池的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三是鼓励退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成立技术研发创新联合体,加快退运电池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是鼓励退运电池相关企业主导和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

五是围绕退运电池回收利用,努力培育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争取省级政策支持。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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