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 内蒙古能源阿拉善右旗 100万千瓦风储基地保障性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变电工程。阿拉腾敖包 500kV变电站扩建2回220kV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新建220kV输电线路,起于蒙能西区升压站,止于阿拉腾敖包500kV变电站,路径长度约62.5km,其中单回路62.2km,(包括500kV降压至220kV运行线路59.5km,220kV线路2.7km),双回路单侧挂线0.3km,新建500kV段塔基1 27 基, 220kV段塔基7基。(2)新建220kV输电线路,起于蒙能东区升压站,止于阿拉腾敖包500kV变电站,路径长度约58.9km,其中单回路58.6km,(包括500kV降压至220kV运行线路56.4km,220kV线路2.2km),双回路单侧挂线0.3km,500kV段塔基12 2 基, 220kV段塔基 6 基( 1基双回塔与西区升压站线路共用)。(3)拆除原祥阿I回、II回阿拉腾敖包220kV进线段架空导线1.8km。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境内。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 《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后,对 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 《报告书》 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 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 《报告书》 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要求。
(三) 运 营期 变电 站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 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 集中送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 《报告书》 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厅委托 阿拉善盟 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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