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重塑及清理规范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关于清理规范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重塑及清理规范总体方案》要求,拟对我局审批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贵州省能源局批复同意建设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清理规范原则

对整体实力较弱或功能定位趋同的进行整合重组,对与我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契合度不高、作用发挥不理想、支撑能力不足的调整淘汰一批。

三、评估工作流程

(一)建设成效自评 (2024年6月5日-7月10日)

参照《贵州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自评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编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自评报告,主要包括: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情况、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等方面。并按照《贵州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填写“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表”。

(二)建设成效评审 (2024年7月11日-7月31日)

省能源局组织专家按照《贵州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对提交自评报告的各平台进行分类评审,并提出平台建设、保留与合并的意见。

(三)评估总结 (2024年8月1日-8月30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能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评估报告,提出清理撤销和纳入省委科技委统筹管理或调度的科技创新平台清单,报省委科技委审定。

(四)规范管理

根据省委科技委工作要求,省能源局适时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并报省委科技委审定后发布实施。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2024年7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胶装)一式五份交至贵州省能源局科技处1002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单位对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附件: 1.省能源局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2.《贵州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3.贵州省能源科技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及方式:马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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