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4年第155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个人

符平洪

案件名称

贵州百里杜鹃启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仁和乡中心煤矿“3·31”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4〕35-2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5月31日

处罚结果

暂停煤矿安全检查作业资格证30日(特种作业证编号:TM522422********5854)

处罚事由

根据毕节百里杜鹃中心煤矿“3·31”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其个人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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