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新能源车辆公示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市区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反馈至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学翰路1302号,邮编:233000。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

附件: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更新新能源出租车明细表.xlsx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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