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市区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反馈至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学翰路1302号,邮编:233000。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蚌埠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电话:;
附件: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更新新能源出租车明细表.xlsx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