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省能源局关于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3〕100号)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检查初审合格、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考核,拟认定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习隆煤矿、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习水县振兴煤矿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遵义市能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邮编:563000。
遵义市能源局
2024年5月16日
一审:刘 浩
二审:邓天绪
三审:龚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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