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内建标函〔 2024〕182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 202 3 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 202 4 〕 172 号),为掌握全 区 民用建筑能耗情况, 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现就做好 202 3 年度全 区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

一、统计调查范围

按照《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附件 1 ) 规定,统计调查范围依据调查内容分为 全国城镇、全国 106个城市和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三 类, 全国 106个城市中有我区 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兴安盟( 统计调查要求详见附件 2 ) , 各盟市需要统计调查内容见附件 3 。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202 3 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5月 26 日。统计数据通过信息平台( http://jznh.mohurd.gov.cn)报送 , 统计工作年度报告 ( 盖公章) 发送至电子邮箱( nmgjstkjc @ 126.com ) , 我厅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有关要求

各 盟市住建部门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严格执行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按照要求遴选样本建筑, 强化审核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联 系 人:王婷

联系 电话:

电子邮箱: nmgjstkjc @ 126.com

国家 业务咨询电话:

国家 技术服务电话:

附件 : 1 .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2.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 106 个城市中我区 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兴安盟统 计调查要求说明

3.各盟市统计工作任务一览表

202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1: 附件1: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pdf
附件下载2: 附件2: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兴安盟统计调查要求说明.pdf
附件下载3: 附件3:各盟市统计工作任务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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