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2024年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 ,是 实现 “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美丽安庆建设。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全市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习惯过紧日子。

二、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聚焦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组织实施节约能源、水、粮食、资产等资源的具体举措。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 “双控”制度,抓好电 油、气等能源节约,强化能耗定额指标管理,完成能源消费年度下降指标。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产品及先进的节水技术,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行动,发挥公共机构节水表率作用。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做好塑料 污染 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推广 “以竹代塑”、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新技术新产品,督促 全市 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 2024年全市建设不少于28家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创建 15家市级无废机关(名单见附件3)。

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贯彻执行《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开展 2024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推进2023—2024年度 国家级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名单见附件 4 ),组织好 前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复核工作 2019年之前建成, 名单见附件 5 ,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探索开展 “零碳”公共机构建设试点。持续开展绿色食堂 (全市择优推荐 4家 、绿色数据中心等遴选创建工作。组织申报 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宣传推介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四、 探索推广 市场化机制, 努力 推广新能源新技术

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安徽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宣贯和落实力度,探索 县(市、区) 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落地见效。推广合同节水服务模式,遴选优秀合同节水案例,扩大开展合同节水规模 ,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 。对全市已建成节水型 机关事业 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复核。聚焦空调、数据中心、电梯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开展节能减碳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行政成本。推广新能源新技术,优化公共机构用能结构,减少化石燃料消费,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全市 各级公共机构要 进一步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用电管理, 更大力度推动公共建筑利用光伏等新能源新技术节能改造,应改尽改、能改尽改 鼓励带头使用 “绿电”,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参加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评选,着力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五、夯实能耗数据基础,深化数据挖掘应用

深入落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推动建成较为完备的 市级 公共机构名录库。继续推广使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开展 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调查,提升统计质量和效率。推广使用 全省 公共机构节能场景应用平台,完善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实现用电数据在线采集,加快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用水、用气数据共享对接。深化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价值挖掘应用,探索将数据作为政策标准制定、考核评价、示范创建等活动的重要支撑。 进一步加强形势研判, 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引导形成节约用电、科学用电、有序用电 推动超 50%以上的公共机构夏季和冬季同比节约电力3%以上

六、涵养绿色低碳风尚 锻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开展 “光盘行动”“节约用电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专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专题辅导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开展反食品浪费、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专项培训,优化调整公共机构节能专家库,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七、 优化 节能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组织对 全市 各级公共机构节电 节水、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强化考核约束,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结合 运用节约型机关动态管理评价 复核、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场景应用)、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检查(禁限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等工作 ,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公共机构节能部分,加强日常统筹调度,进一步发挥 考核指挥棒作用,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行动遵循,扭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是资产运行耗费这一关键,将节能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相贯通,促进全市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习惯 “过紧日子”,引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 安庆 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 1.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

2.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分解表

3.2024年度全市无废机关建设单位名单

4.2024年度全市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5.2024年安庆市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复核名单

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 5 1 8


附件 1

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

区分

序号

内容

具体指标

县(市

1

节约型机关

完成所有节约型机关创建 (2020年名单目录) 创建成功单位做好复核准备,确保在国管局抽检中顺利通过。

2

垃圾分类(禁限塑)

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需有工作计划、任务安排、检查结果等。各县(市、区)不少于 3个单位建成示范点(机关、学校、医院各1个),开展联合或专项检查不少于 2次,检查结果需上报存档

3

制止餐饮浪费

指导公共机构持续开展 “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积极宣传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 至少推荐一家申报绿色食堂, 落实常态化明查暗访监督 和检查通报 机制。

4

合同能源管理

各县(市 区)年 内至少 合同能源 管理 项目落地

5

其他工作

1.完成202 3 年度能耗网上直报工作;

2.完成 辖区内节能场景单位信息完善,加强数据采集

3. 集中办公区新能源 充电桩 数量不少于停车位 10%

4.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 节能宣传 工作;

5.每季度至少上报一篇节能工作信息报道 (案例)。

市直单位

1

节约型机关

市直 机关全部完成创建任务 ,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市管中心进行复核

2

垃圾分类(禁限塑)

实现 本单位及 下属 单位(包括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不少于 2个市直单位(独立办公机关单位)建成示范点 ,年度开展检查不少于 2次。

3

制止餐饮浪费

积极开展绿色食堂创建, 持续开展 “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积极宣传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落实常态化明查暗访 和通报 机制。

4

能耗网上直报

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完成本单位及 下属单位 (包括医院、学校、文体场馆等)能耗网直报工作 。完成节能场景单位信息完善及信息填报。

5

其他工作

市直各单位需完善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末形成总结。 加强 本单位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对照指标 及时完成省市各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备注

附件 2

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分解表

绿色食堂 申报

垃圾分类

示范点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约型机关

复核

1

2

1

4

桐城市

1

3

1

1

怀宁县

1

3

1

1

潜山市

1

3

1

1

岳西县

1

3

1

1

太湖县

1

3

1

1

望江县

1

3

1

1

宿松县

1

3

1

1

迎江区

1

3

1

1

大观区

1

3

1

1

宜秀区

1

3

1

1

经开区

/

/

1

/

7

高新区

/

/

1

/

9

合计

11

32

12

14


附件 3

2024年度全市无废机关创建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区域

备注

1

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市直

2

中共安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直

3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

4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

市直

5

安庆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市直

6

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桐城市

7

怀宁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怀宁县

8

潜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潜山市

9

岳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岳西县

10

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太湖县

11

望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望江县

12

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宿松县

13

迎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迎江区

14

大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大观区

15

宜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宜秀区

附件 4

2024年度全市创建国家级节约型 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备注

1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

市级及以下机关

2

安庆市大观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市级及以下机关

3

中共岳西县委宣传部

市级及以下机关

4

安庆市迎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迎江区政府办公区)

市级及以下机关

5

太湖县人民医院

医院

6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学校

附件 5

安庆市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 复核名单

序号

批次

单位名称

类型

地区

备注

1

第二批

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级及以下机关

市直

2

第二批

安庆市宜秀区政务中心

市级及以下机关

宜秀

3

第二批

怀宁县人民医院

医院

怀宁

4

第三批

安庆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级及以下机关

市直

5

第三批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院

市直

6

第三批

宿松县人民医院

医院

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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