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湛江粤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编制的《广东能源湛江徐闻东一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8日 。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
邮 编:524043
联系人:莫乃善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广东能源湛江徐闻东一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5月15日
公示稿-广东能源湛江徐闻东一海上风电项目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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